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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貼心服務

    專車:免費專車接送
    網路:無線網路(自備NB)

  • 訂房須知

    ● 入住時間:15:00~18:00。
    ●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1:00以前。
    ●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    ●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    ● 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,不便處請見諒。
    ● 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    ●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    ● 取消訂房:三日前告知可退還訂金,一日前將扣訂金50%,當日取消訂房,恕不退還訂金。
    ● 延期住宿:可保留一年,恕不退還訂金。

  • 平假日定義

    ※ 平日:週日~週四
    ※ 假日:週五~週六及連續假日
    ※ 定價:農曆春節期間

  • 進退房時間

    ※ 進房時間:下午15:00以後。
    ※ 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。

  • 延期與退費

    ※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台東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擇期入住。
    ※ 變更住宿日期請於14 日前通知,將為您保留訂金3個月,未於14日前通知者恕無法變更住宿日期。
    ※ 旅客取消入住,訂金退還明細依照交通部觀光局規定:
    ◎ 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    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    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    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    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    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    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    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
    ※ 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,請與『台東采風民宿』聯繫,電話【0921-203606 陳小姐】。

  • 匯款方式

    ● ATM銀行代碼:006
    ● 銀 行:合作金庫銀行-台東分行
    ● 戶 名:陳嘉欣
    ● 帳 號:0 3 9 0 7 6 5 6 4 8 7 8 8

    ● 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    ● 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交易帳號後五碼,經確認即完成訂房手續,謝謝您。電話【0921-203606 陳小姐】